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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应急治理厅、省财务厅结合印发《海南省灾难变乱应急救济费用抵偿法子(试行)》(以下简称《法子》),《法子》在我省应急救济介入体例、保障手段、费用抵偿等方面作出轨制性放置,弥补我省灾难变乱应急救济费用抵偿机制空白。 《法子》合用在省表里应急救济步队按照国度部委指令、我省约请或我省“三委”(省突发公共事务应急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省平安出产委员会)“三指”(省防汛防风抗旱总批示部、省抗震救灾批示部、省丛林防火批示部)等应急批示机构调遣加入我省灾难变乱应急救济,所产生的费用抵偿。 《法子》明白了应急救济费用抵偿对峙“依法依规、同一归口、分级治理、属地为主、恰当抵偿”的原则。抵偿费首要包罗人工津贴费、食宿交通费、设备利用费、耗材物质费等应急救济步队在灾难变乱救济进程中产生的现实支出费用,不包罗精力损掉等非物资层面和间接酿成的财富损掉。天然灾难类应急救济发生的费用,由天然灾难产生地市、县半岛体育承当费用抵偿责任。出产平安变乱类应急救济发生的费用,有明白责任单元的,由变乱责任单元承当费用抵偿责任,变乱责任单元无力承当的,由灾难变乱产生地市、县先行代为偿付费用,并保存追偿的权力。无明白灾难变乱责任单元的,由灾难变乱产生地市、县财务承当费用抵偿责任。